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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司通讯

网易云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已采纳(附注1) 下列有关发布公司通讯(附注2) 之安排:

登记股东请参阅:

非登记股东(附注3) 请参阅:

如 阁下对上述事宜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852) 2862 8688,或电邮至cloudmusic.ecom@computershare.com.hk 查询。

附注:

  1. 以上安排自本公司股东于2024年6月26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有关建议修订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其详情载于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特别决议案后生效。
  2. 「公司通讯」指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或投资大众参照或采取行动之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代表表格。
  3. 「非登记股东」指其本公司股份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并透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时向本公司发出通知,表示欲收取本公司之公司通讯的人士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