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审计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成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书面职权范围。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核及监督本集团的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监控制度,审查及批准关连交易以及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意见。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顾险峰先生、卢英杰先生及许忠先生,卢英杰先生(具备适当专业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薪酬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5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成立薪酬委员会,并订有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奖金及其他报酬制度并就此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顾险峰先生、卢英杰先生及许忠先生,许忠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成立提名委员会,并订有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委任董事及董事会继任管理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顾险峰先生、卢英杰先生及许忠先生,顾险峰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委员会成员分布

  审计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顾险峰 成员 成员
主席
卢英杰
主席
成员 成员
许忠 成员
主席
成员

《企业管治守则》

我们致力于高标准公司治理,对我们发展及保障股东权益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将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惟下文所述者除外。

《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的守则条文第A.2.1条建议(而非要求)主席与首席执行官的角色应有区分,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由于丁先生兼任董事会主席及本公司首席执行官,故本公司的情况与该条文有所出入。丁先生为网易创始人,深谙本集团业务营运及管理。董事会相信,丁先生兼任主席及首席执行官可确保本集团内部领导贯彻一致,并使整体战略规划更为有效及更具效率。此架构有利于本公司及时有效地制定和执行决策。

董事会认为,此项安排将不会损害权力与权限之间的平衡。此外,所有重大决定乃经咨询董事会成员(包括相关董事会委员会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后作出。董事会将不时重新评估主席与首席执行官的角色区分,未来可能在考虑本集团整体情况后,建议分别由不同人士担任该两项职务。

董事会多元化

本公司已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明确了实现董事会多元化的方法。本公司认同并深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益处,加强董事会层面多元化(包括性别多元化)是维持本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其吸引各类人才、留聘及激励员工的能力的关键因素。于审核评估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候选人时,提名委员会将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资格、技能、知识以及行业内及区域经验。提名委员会将定期讨论及在必要时商定实现董事会多元化(包括性别多元化)的可计量目标,并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